106年露天燃燒巡查管制工作成果(統計至106年6月底止)

    本計畫執行露天燃燒巡查作業依據巡查類別主要區分為一般例行性巡查、露天燃燒陳情案件查處、兩期稻作收割後稻草露天燃燒巡查等。對於巡查過程中發現有燃燒行為事實,主要以勸導方式要求行為人配合立即撲滅污染源;若燃燒範圍過大無法立即撲滅則通知119協助;現場若無發現行為人,則由本計畫巡查人員利用隨車攜帶滅火用具或現場水源逕行滅火,除拍照存證外並以衛星定位方式尋找該地籍資料,同時向附近居民確認地主資料以宣導禁止露天燃燒相關法令。

◎本年度露天燃燒巡查結果分析

    本年度露天燃燒巡查結果統計自10632(計畫起始日)106630日止,累計完成廢棄物燃燒案件巡查作業90件次及第一期稻作巡查作業51處次(詳見表1),總控制面積約達81,953平方公尺,總控制體積約達50.8立方公尺。針對本年度露天燃燒巡查結果進一步分析說明如下:

表1.1063-6月露天燃燒巡查件次及控制面積與體積

年度

月份

一般巡查()

兩期稻作

巡查()

燃燒面積

(m2)

控制面積

(m2)

燃燒體積

(m3)

控制體積

(m3)

1063

19

 

95.8

58.1

34.6

29.8

1064

26

 

97.3

59.0

2.3

1.5

1065

32

 

47.0

26.2

30.8

17.0

1066

13

51

166,736

81,810

4.8

2.5

總計

90

51

166,977

81,953

72.5

50.8

說明:一、依據106年露天燃燒稽巡查資料庫彙整。
二、依據環保署「93年縣市提報排放量相關基本資料申報作業手冊」中,植物、稻草、樹枝葉等則係計算其燃燒或控制面積。